說起鉛蓄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你可能會覺得不太了解,可要說起街上跑的汽車、電動車和摩托車上的電瓶大家應該很熟悉,它們使用的就是鉛酸電池。鉛酸蓄電池是目前世界上廣泛使用一種化學電源,具有安全性高、電壓平移、原材料豐富、回收再生利用率高等有點,在很多領域都有著廣泛的應用。但是,當它壽命耗盡變成了廢舊鉛酸電池,那么它所含有大量重金屬,具有嚴重的腐蝕性、毒害性。那么廢鉛酸蓄電池屬于幾類危險品了?一般的車能運輸廢棄電池嗎? 在最新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將“廢棄的鉛蓄電池”直接認定為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編號HW49,類項號為9類,根據有關法規,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利用廢鉛酸蓄電池經營活動單位,在運輸危險廢棄物品時,必須使用專用的危險品運輸車來運輸。
申請從事廢鉛酸蓄電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專用車輛及設備: 1、自有專用車輛2輛以上; 2、專用車輛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 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3、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 4、有符合安全規定并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具有運輸廢機油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還應當配備與其他設備、車輛、人員隔離的專用停車區域,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5、配備有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 6、運輸廢鉛酸蓄電池危險貨物,應當具備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或定位系統; 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廢鉛酸蓄電池產生企業(單位)應建立法人(主要經營人)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危險**管理制度,對廢鉛酸蓄電池管理、流向負總責;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規范設立廢鉛酸蓄電池貯存場所,嚴禁擅自拆解廢鉛酸蓄電池或隨意傾倒廢酸;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依法將廢鉛酸蓄電池委托具有專業收集暫存或利用處置廢鉛酸蓄電池經營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或向各地環保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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